本次评语:
1.工程安全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建议乙方为施工人员购买施工保险,施工中对左右上下邻居及公共部分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方不改变签约方案的情况下,结算价增幅不得超过预算价的 5%,超过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工程以实际施工数量结算。
3.针对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预算表,若未体现的项目及不足的工程量对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有影响的,默认为乙方必做项。
4、工程施工中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合理增项的需经过甲方书面许可方可施工。
5、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隐患,由第三方提出后,乙方须在2日内给出整改计划,否则每超过1天按2天延期计算。
6、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隐患,其单项返工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且针对该项目造成的所有损失(人工加材料)进行原价赔偿。